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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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检察铸辉煌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徐云丽

  他让外地人也能享受到“法律同城待遇”
  他办理了全省首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
  他从一份判决书中挖出漏捕的罪犯

  在首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的竞赛中,37岁的瑞安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天煜从全国66名选手中脱颖而出,一举夺得亚军头衔。
  对于这一骄人成绩,载誉归来的张天煜却轻描淡写地称之为“这一切都是凑巧”。
  近日,记者走近张天煜,试图揭开这“凑巧”背后的秘密,不料却在他身上发现了三大矛盾,就是这些矛盾的背后隐藏了张天煜的不同凡响之处。

  矛盾一:
  身材瘦弱的他竟肩挑大梁

  “白面书生”、“江南才子”,这是张天煜的同事和北方记者对他的描述。然而身材瘦弱的他,每年要审核近2000件案件。据统计,瑞安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干警人均年办案200多件,这一数字是全省的两倍多,是全国的四倍多。这些案件在张天煜的审核下,至今无一错案。

  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可一直以来,办案人员都为缺少案源而发愁。2003年,张天煜带领全科干警展开了对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司法建议书的专项审查,汪小龙十年前的抢劫案就是这样被挖出来的。
  在审查一份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时,张天煜发现主犯汪小龙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立即启动立案监督调查程序。为了查明真相,张天煜还赶往当年的案发地进行调查,并审讯了已被判刑的同案犯,最终确定了汪小龙的犯罪事实。
  2003年10月14日,张天煜把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发往侦查机关。2007年,在发现侦查机关没有对该名嫌犯进行网上追逃后,他又和侦查机关联系要求立即上网。2007年,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将此案挂牌督办,侦查机关还成立了追捕小组,远赴江西、山东展开抓捕,最终将汪小龙抓获归案。归案后,汪小龙对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张天煜带领干警提前介入,提出了具体的取证方向。最后,这起被人遗忘了十年的陈案,仅花了短短20天就完成了起诉和一审判决。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前往瑞安打工,外来人员犯罪的案件也逐渐增多。由于外来人员流动性大,落实帮教不容易,检察机关以往通常采用“够罪即捕”的做法。如何让外来人员也享受到法律“同城待遇”?张天煜苦思冥想。
  一起交通肇事案送到张天煜手中。王某是外地人,因无证驾驶,导致一人重伤。事发后,王某追悔莫及,及时支付了经济赔偿,求得被害人的原谅,被害人家属也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对王某从轻处理的要求。
  然而,按照以往的经验,检察机关通常仍会批准对王某的逮捕。这时,张天煜在想,检察机关处理得是否可以人性化一些呢?
  于是,张天煜来到了王某的单位。他的老板告诉张天煜,王某平时工作努力,是个不错的员工,企业愿意为其担保。就这样,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捕的决定,王某则回到单位上班。
  张天煜的同事告诉记者,由于法律规定,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时间只有7天(包括休息日),因此,张天煜常常是检察院最后一个下班的人,每到节假日,大家都准备外出度假,可这一天总是他工作最紧张的一天。因为这个缘故,张天煜的妻子特地把房子买在检察院附近,为的就是方便他加班。

  矛盾二:
  平时不爱说话讲案子却能讲半天

  在同事们眼里,张天煜是个低调且内向的人,平时总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就算开玩笑,也只讲几句,可一旦说起案子,话题就是他的天下,总是一套一套的,可以讲上半天也不累,难怪同事们称他是审查批捕办案的“业务指导书”。

  记者采访张天煜当天,新闻媒体来了很多,检察院特地安排在会议室进行集体采访。为了方便大家说话,每人面前放了一个话筒。就是这个话筒,让记者见识到张天煜的“不爱说话”。
  每当记者提问完毕,轮到张天煜回答时,他便将话筒抬起,用较快的语速简洁地回答。内容围绕案件,紧扣提问,哪怕是几年前的案子,张天煜都能解说得很清楚。整个过程没有一句废话。所以,同事们说他“不爱说话”,应该是“不爱说废话”。
  2004年,瑞安惊现全省首例“黑B超”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一些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导致多名胎儿被无情扼杀。
  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这在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承办此案的张天煜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案子,为此他翻遍了所有相关法律书籍,还向有关部门反复咨询。最终确认应追究嫌疑人陈某的刑事责任。
  在向检委会论述了他的观点后,检察院最终决定依法批捕陈某。而该案成为我省同类案件中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到1个月,省有关部门明确此类案件应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这些新型案件的出现,让张天煜备感压力,为此他总是不断地充电,难怪他儿子说:“爸爸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钻研得多了,张天煜在同事们眼里简直成了一本活动的“业务指导书”,大家有什么摸不准的,第一想到的便是“去问问张天煜”。
  前不久,一起特殊的盗窃案移送到检察院。嫌疑人阿旺(化名)想去厂里偷东西,还伙同同伴前往踩点。可在行动的当天,他们发现厂外有条狗,盗窃计划因此放弃。几天后,阿旺的同伴独自去偷东西,被警察抓获。
  阿旺没有偷东西,是否构成盗窃罪,大家为此争执不下,决定问问张天煜。了解了案情,张天煜没有直接答复,而是回到办公室查阅相关资料,从法理到具体条文,再到类似案例,张天煜逻辑严密、陈述有力。他认为阿旺的犯意、指使、踩点和后来同伙的行窃有密切的关系,是总体有机的一部分,不能割裂开,因此应追究阿旺的刑事责任。最后,检察院认可了张天煜的观点,对阿旺予以批捕,并提起了公诉。

  矛盾三:
  生活一成不变工作却不断创新

  家里的事统统丢给妻子,自己则一心扑在工作上。张天煜说自己的生活比较单调,除了看书,便是看球。可他的领导却告诉记者,张天煜在工作中很有激情,是个爱创新的人,每年都要弄一两个新花样出来。

  在张天煜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一份抢劫案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其案情以表格的形式来表述,让人一目了然。这是他独创的简化文书。
  张天煜说,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为了让办案人员从繁琐的“文字”中解脱出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他动了不少脑筋,并率先推出了法律文书简化改革。“按照常规,即便是案情简单的审查批捕意见书动辄也需要6页以上的文字量,可通过简化后只需要两三页即可搞定,”张天煜随便拿出一份文书给记者看,“节省下来的时间,我们可以办一些复杂的案子”。也正因为有了简化文书,张天煜所在的侦查监督科成为一列提速的“办案列车”。
  分类办案是张天煜的另一项创新。
  早在1999年,因为涉税案件比较复杂且专业性强,瑞安检察院将这些案件全部交由一位原税务检察室的同志办理。经过几年实践发现,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都得到了提高。这让张天煜有所启发,何不将所有案件都分类办理呢?
  于是,根据科室干警不同的特点和专长,张天煜作了分工:交通肇事案件交由一位熟悉交通法规,且有驾驶经验的同志办;涉毒案件的证据一般较为单薄,交给心细的女同志办理;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案件数量多,涉及法律条文多,同时复杂的案件也多,就交由办案经验丰富、法律知识较全面的老同志办;经侦部门的案件则交给熟悉经济案件法规和善于钻研的同志办。通过科学的分类,办案的效率和质量都得到了“双赢”。
  除此之外,张天煜还建立了案件咨询制度和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做到案件捕前、捕中、捕后引导、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准确履行。他还在温州检察系统率先进行了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的监督,通过对刑拘释放人员的专项检查、刑拘新进人员的谈话以及案件咨询等举措,取得了立案监督的新突破。

  张天煜小传:
  1992年,张天煜从浙江政法专科学校毕业进入瑞安市检察院工作。2003年1月,张天煜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现任侦查监督科科长、二级检察官。
  2005年张天煜被评为温州市优秀检察官,2006年获得瑞安市第七届“十佳青年”的荣誉。同时,他还是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